近年来,国家不断出台相关条令。根据现状,“淡化企业资质”刻不容缓,我国多个省份都着手实施新政策!我建筑设计院对此政策进行解析:
1、进一步加大放权力度,除综合资质外,全部下放至省级及以下有关主管部门审批(公路、铁路、水运、民航、水利,通信等资质审批权限由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决定) 2、施工资质。将施工总承包企业特级资质改为施工综合资质,可承担各行业、各等级施工业务;保留12类施工总承包资质;将36类专业承包资质整合为14类;将劳务企业资质改为专业作业资质,由审批制改为备案制。综合资质只设甲级,施工总承包资质等级压减为甲、乙两级,专业承包资质和专业作业资质不分等级。改革后,施工企业资质类别和等级由138个压减为40个,压减71%。 3、工程勘察资质。保留综合资质:将4类专业资质及勘察劳务资质整合为岩土工程、工程测量、勘探测试等3类专业资质。综合资质只设甲级,专业资质等级压减为甲。乙两级。改革后,工程勘察资质类别和等级由26个压减为7个,压减73%。
4、工程设计资质。保留综合资质;将21类行业资质整合为15类行业资质;将155类专业资质整合为13类专业资质;将8类专项资质改为6类通用专业资质,并取消环境工程专项资质的5个专项类别,整合为环境工程专业资质;保留3类事务所资质。综合资质、事务所资质只设甲级,行业资质,专业资质等级压减为甲.乙两级。 5、工程监理资质。保留综合资质,可承担各类工程监理业务,规模不受限制;取消专业资质中的水利水电工程、公路工程、港口与航道工程、农林工程资质,保留其余10类专业资质,取消事务所资质。综合资盾只设甲级。专业资质等级压减为甲、乙两级。改革后,工程监理资质类别和等级由34个压减为21个,压减38%。 1.2020年5月底前,拟定企业资质标准框架,广泛听取有关主管部门、工程建设企业、有关行业协会的意见和建议,并就资质标准框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。 2.2020年12月底前,修订出台企业资质、注册执业人员相关管理规定,制定企业资质过渡期实施方案,明确新旧资质的过渡政策。 3.2021年1月1日起,正式实施新的企业资质标准,做好新老资质管理衔接,确保平稳过渡,维持建筑市场秩序稳定。根据企业资质改革工作进展,适时提出修订建筑法等法律法规的建议。 经过改革后,工程勘察资质类别和等级由26个压减为7个,压减73%。